一前一后师父会坏掉的(你在现实生活当中有没有遭遇过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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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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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前一后师父会坏掉的,你在现实生活当中有没有遭遇过抢劫?
如果确定匪徒只是抢劫,而且确实没把握逃走那就尽量配合不要激怒匪徒,破财灭灾,保命要紧。如果匪徒有其他更可怕的目的,一定要保持冷静,在不激怒匪徒的情况下制造逃走机会。下面讲讲自己高考完一个人去新疆在火车站附近差点凉凉的真实经历。
2003年7月份一个下午(记得这么清楚,一是因为生平唯一一次被抢劫,二是被抢劫之后过了几天皇马携六大巨星来深圳和健力宝龙队踢了一场比赛,这应该是中国足球最受世界关注的时候吧)在新疆火车站附近,记得火车站搭着乱七八糟的棚子,应该是在维修之类的。刚打了个公用电话(那会自己没手机)从电话亭出来,就被三个人劫持了,左右两个人一人架着我一条胳膊,用两把匕首顶着我两肋,前面一个人低声让我跟他们走。老老实实跟他们走了几分钟,到了一个人相对少的地方,他们搜遍我全身拿走仅有的几十块钱以后把我唯一的行李包里面的东西也倒在地上(其实只有一套衣服一双鞋和一些身份证明,再就是十几本日记[捂脸]),把一本日记里面夹的用五十块钱折的一个心形折纸(那会流行这也不懂法,不支持这么干)也拿走了。由于钱太少,他们觉得我肯定藏了钱。我骗他们我是高三学生,想报考新疆大学。爸爸和叔叔带我来新疆大学看学校的(当时确实高三刚毕业),为了证明自己没撒谎,我还拿高考准考证给人家看(当时是有多单纯[大笑])。但是不知道他们是早就盯上我了,还是我太不会撒谎说漏了,反正他们就是不相信。(什么叫看学校以及我为什么离家几千里就带了几十块钱,那是另一个故事了,和这的问题没关系,就不赘述了)反复逼问我无果后。他们给我说有一个好地方有肉吃有酒喝还有女人玩(原话),让我配合点带我过去玩,我要是不配合他们就捅死我。本来我很配合的,但是听到他们说这话我就害怕了。因为那会听过很多传说,说是被骗到新疆去挖金矿(当时有这个传说),当奴隶用,挖到死,而且前一年一个表叔惨死新疆,据说死在野外,发现的时候脑子都没了(死了是确定,死的情形由于当时太小家里人不肯说,都是道听途说的)。。。所以本来打算配合到底的我害怕被带去挖金矿,所以就开始琢磨怎么逃跑,他们看我已经吓傻了就放松警惕了,一个人去买烟(买的是一支笔,记得特清楚),刚买回来给剩下两个发烟的时候,远处有个特别魁梧(也可能记忆偏差,是在我心目中魁梧)的大汉背着个大背包走过来,我当时对着他喊了一声爸爸,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冲向他。快跑到他旁边我赶紧给他说,有人要绑架我,救救我。他就迎着我走了几步,大声说:儿子,你跑哪去了,我到处找你。到我旁边就拉住了我的手,我回头看了那几个匪徒一眼,也没注意他们到底追没追我,然后大汉就拉着我走了。走到人多的地方,他就让我自己小心,然后自己走了。(当时已经身无分文而且直到过了好久还浑身发抖,所以也没想到留个联系方式感谢人家,不过从那以后在外面遇到单身人士落难我都会力所能及主动帮助,当然也没少被误会[捂脸])。
2. 你家的狗做过哪些不可思议的事?
2012年,我还在做工地,朋友给了一个黑色两个月大的拉布拉多。一天偶尔发现我嚼过的槟榔扔到地上,那货见了我能吃,它也继续嚼,问题是也不咽下去,嚼没味儿了就吐了。我喝啤酒它就眼巴巴的看着,受不了它装可怜的样子就给它喝,酒量还行,一次半罐能喝完,爱好吃棒棒糖,阿尔卑斯的,其他人家看都不看!每次我上班它都会躺我床上睡觉,我妈一说我回来了这货吓得就往阳台跑,因为我不让它上我床,哈哈。在工地干活的时候我就把它拴在工人睡觉的门口。有一回上午把它拴着忘了带它去厕所了,这货硬憋了一上午,后来足足尿了两分钟,一边尿一边斜着白眼看着我,可不憋坏了!可是就这样养了两年,还是在工地跑丢了。阿布,你现在还好么?每当看到和你一模一样的拉布拉多我都会叫一声阿布看理不理我,你这么可爱应该不会有人害你吧!你的新主人一定会带你好好的!不要这么调皮了!遥控器,拖鞋不要再咬了,新主人会生气的!只是,我想你了……
快出来陪我玩噻!
下雪了,偶想出去玩雪……
看什么看,都不带老子出去把妹!!
就你讨喜
挺会摆拍的
这货在寻找艳遇
像不像小日本带着盖耳朵的帽子?
吊样子吧!
萌萌哒的小阿布
还躺在我床上!看你可怜的小眼神,好吧就让你躺一会吧!
3. 有没有情节生动而且有深度的小说推荐?
情节生动而且有深度的小说有很多,今天推荐近期读过的《云边有个小卖部》。之所以推荐这本小说,也是因为在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让我产生大量的情感共鸣。我认为完全可以满足“情节生动而且有深度”。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一个被外婆带大的年轻人,在长大后所经历的一些悲欢离合。他叫刘十三,虽然自幼没有父母陪伴,但是他的外婆十分疼爱他,外婆性格开朗,心智坚强,给了刘十三强大的支持与鼓励。被正能量滋养的孩子,自然也格外爽朗。书中温情与苦楚的情节环环相扣,有笑有泪。
其中最打动我的情节就是刘十三在外工作遇挫,饮酒麻醉自己的那个夜晚,外婆居然开着小摩托,一路从山里奔赴到城里,把他载回了家。具体细节就不剧透了,读到这里你除了感动还会有感叹,当你也拥有这样的强大的爱支撑着,你一定会感觉更有力量。另外一个情节,就是十三的妈妈,给他留下的那段录音
“十三,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越幸福越好。”
其实这也是他一直以来坚持自律并且有远大志向的根基,他想妈妈,可是不能见到,所以就只好努力听妈妈的话,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找那个爱自己的人。
这本书读起来很轻松,因为有些情节貌似就发生在身边,有些经历你我也许都曾直接或间接陷入其中过。这种真实感,让人想快速看到结局,而看完最后一页合上书的那一刻,又有些不舍。鲜活的角色,生动而有深度的情节,总是让人恋恋不忘,所以我推荐这本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
4. 说说生活当中难以启齿的尴尬事?
生活中遇到的尴尬的事很多,但这件事确实难以启齿,因为是发生在我与小姨子之间的事。
我有一个漂亮的小姨子,年龄比我媳妇小三岁,可她们俩在一起就像孪生姐妹一样。结婚后的第二年,小姨子便到我们家开的超市帮忙了,每天都住在我们家。
有一次,天黑的时候下起了大雨,雨停后我去超市用自行车接小姨子回家。那天小姨子穿着一件漂亮的超短裙,露出雪白的大腿甚是迷人。我骑车带着她,心里产生的一种想占她便宜摸摸她的大腿的念头。骑车过了街道拐向回家的小路时,我故意掏出钥匙拿出来,递给坐在自行车后座的小姨子,趁机将手放在小姨子光滑性感的大腿上。想不到小姨子用她的手狠狠的掐了我放在她腿上的手。在痛的同时自行车也失去了重心,我和小姨子摔在一起,路上的水把小姨子的裙子湿了一大片。当时的我又羞愧又尴尬,好在小姨子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她姐姐。
这件事过后,我总不敢正视小姨子,心里始终有一种愧对她的感觉。多少年过去了,想必她也早已原谅我年轻时的鲁莽吧!
(图片来源于网络)
5. 很多同龄人因各种原因已经去世了怎么看?
半年来一直在想办法联系一位大学好友,却怎么都联系不上,哪知他早就去了另一个世界!
大学毕业后,我只与一位同学联系比较频繁,读大学时他住在隔壁寝室,我和他都很喜欢唱歌,两人关系特别好。
大概是从前年开始,他不怎么陪我联系了,有时打个电话给他,他都显得不冷不热的,发个信息半天也没回,完全不同以前的那股热乎劲儿。
去年正月初一,我发祝福的短信给他,他没有回复,打他电话都关机了。去年一整个上半年,我时常发条信息给他,问他到底怎么啦。打他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直到七月暑假时,手机已变为停机的状态。
我间接问了几个大学同学,大家都不知道他的近况,也不知道他新的电话号码。
去年八月份,我跟团出去旅游了一趟,路过他所在城市的旁边时,我突然很想念他,于是离开旅游团赶往他所在的城市。
毕业已二十余年,我共去过他家三次,一次是在刚毕业那年,那时他还跟他父母住在一起。毕业后五年去了一次,祝贺他进新房子。毕业十年同学会的时候,顺路去了他家一趟。后来的十年时间,都没有去过。
我记得那天开门的是她老婆,当看见我时,她顿时无法控制自己,号啕大哭,一时站立不稳,倒在地上。
我一下子慌了,高喊着同学的名字,我以为是我那个同学兼好友欺负他老婆了。
见我喊她丈夫的名字,同学的老婆更是哭得昏天暗地,家里只有她一个人,也没个人出来解释一下。我扶起她,让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这时,我发现客厅隔柜的一个格子里摆着一张同学的黑白照片,用很精致的玻璃外框装着,照片前放着一个碟子,碟子里摆着几个苹果。
我脑中嗡嗡作响,难道……我不敢继续想下去,傻愣愣地看着同学的老婆。
她慢慢平静下来了,抽泣着告诉我,她丈夫早在前年腊月就走了!淋巴癌,从发现到死亡,没超过三个月。
我一时接受不了,跑到同学的遗像前,抚摸着相框,痛哭流涕,我喃喃自语:“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告诉我?”
如果我提前知道了,我一定会在他离开之前来看他的。
同学的老婆告诉我,他生前要求尽量让更少的人知道他的病情。他好面子,他心不甘,他不愿别人知道他得了什么病。直到他走了后,他的有些亲戚都不知道他得了癌症。
所以,大学里的每一个人同学,都不知道他得了癌症,更不知道他已经走了。令我感动是,他老婆说,他临终前提到过我,说等他死后,仍不要告诉我他的死讯。如果哪一天,我上门来了,叫他老婆把当年我们两个在学校歌唱比赛中合唱获奖的一支比较贵的钢笔送给我。
当年那个歌唱比赛,我和他临时起意,搞了个组合,没想到获得了一等奖。但奖品只有一个,奖状只有一张,二人更看重奖状,但他最后把奖状让给我了。其实都是想把更贵重的钢笔让给对方,但他拗不过我,只好收下了钢笔。
钢笔还是像当年一样的新,一次都没有用过。我拿着钢笔,捂在胸口,久久难以平静……
那天,他老婆带我去他的墓前,抚摸着他的墓碑,我泪如雨下。四十出头了,在葬礼上送过较多爷爷奶奶辈的老人,面对同龄人离去,还是第一次!我无法释怀,伤心不已!
跟他老婆在饭店吃了一顿饭,两人聊了很多有关我同学的话题。临走前我掏了一千块钱给她,可她怎么都不接收。她哽咽着说:“他都走了,钱对我而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我叮嘱她要早日走出悲伤,为了孩子,必须坚强地活下去。他们夫妻俩生了一个儿子,正在读高三。
什么事都是有原因,我把我那个同学的一些不良习惯罗列出来,以给大家一个警示。
抽烟,烟瘾极大读高中时,他就染上了抽烟的坏习惯。我记得大一时,他一天才抽半包烟,到了大四时,一天抽一包半。他对吃什么无所谓,但对烟的要求比较高,那时他抽的是阿诗马,一包十元。他情愿在吃的方面节省一点,也不降低抽烟的档次。
据他老婆讲,参加工作后,他的烟瘾更大了,发展到一天要抽三包烟。碰上跟人打牌的日子或是熬夜看球赛,三包烟还不够用。他曾经数次尝试过戒烟,但每次都没戒到一个星期,就放弃了。
喝酒,酒量超大我记得读大学时,无论是同学聚会还是老乡聚会,我的那个同学都是主角,给人印象是他喝高度白酒跟喝水一样,大口吞,从不皱一下眉头。
我酒量很小,喝一点酒就脸红。周末有时我和他一起去饭店吃饭,他都点一瓶烧酒,我还记得他总是喝焦波大曲,一瓶大概是14元。
我不喜欢喝酒,但要陪着一起喝,他从来不劝我多喝酒,拆开酒后,倒半小杯给我。他不用杯子,直接对着酒瓶口喝酒。
很多时候,我半杯都没喝完,他一瓶就干完了。也就是说,一瓶白酒,我最多喝了一两五。他每次喝完后都是意犹未尽的样子,神态自若。他会笑眯眯地问我,要不要再来一瓶?而我会瞪着他,拉着他离开饭店。
碰上同学聚餐或老乡聚餐,他总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寝室就呕吐。呕吐得肠都快断了仍不停地呕吐,最后呕吐出来的是那种黑色的血。他寝室的人可不管他,我捂着鼻子清理脏物时才责怪他不能这么喝下去。那时我才二十岁,不懂得喝酒伤身,平时还挺佩服他的酒量。
他的妻子说,毕业后,他一日三顿,顿顿都喝白酒,发展到最后他把酒当粮食,吃正餐时只吃菜和喝酒,从来都不吃米饭。低于五十度的白酒,他是不喝的。他喜好高度白酒,他有门路,直接从酒厂寄来没有包装的原浆酒,一次买一百斤,四大桶。
熬夜,几乎天天都熬夜在读书期间,看不出他熬夜。因为要统一就寝熄灯,白天课程任务又紧,所以读大学期间,他没有熬夜的习惯。只是碰上世界杯或者欧洲杯时,他会出去跟人一起包场通宵看球赛。
毕业后,他看球赛的习惯仍然保留,只要有足球赛,他必定看。世界杯、欧洲杯、美洲杯、英超、意甲、西班牙联赛等等,他都看。除了看球赛,他还赌球,喜欢买足彩,还赢过好几次大奖。甭管球赛是深夜几点,他从来都不缺席。
他老婆讲,后来他还染上了打牌的坏习惯,每逢周末,几乎是天天熬通宵跟人打牌。
他工作上很不如意,但不影响他的生活,也不缺钱打牌喝酒抽烟。他的父亲是一个企业主,虽不是大富大贵,但家境很殷实。
可是,家境好有什么用?本没有生活压力可以把日子过得很好的他,过度摧残了身体,离去的那一天还没有满四十二岁!
抽烟、喝酒、熬夜,是三大陋习,每一样对身体的伤害都是极大的!而他,三样都沾了!可以肯定,他之所以患了绝症过早去了另一个世界,罪魁祸首就是他的这些坏习惯。
愿世人从中吸收教训,若有此类陋习,赶紧改之。这世界,没有比健康更重要!活着,比一切都好!
6. 人知道自己快不行了?
怕,真的是非常的害怕!我外公,我大姑,我老公他外婆,全都是死于癌症晚期,在最后的日子里无一不受着非人的折磨,就是打了麻醉都已经止不了的那种疼痛,他们每天都害怕着离去!
下面我来分别说说他们的故事,内容过于真实,受不了的可以提前掠过:
我的外公2014年的11月份,那时候我外公是因为腿疼得受不了,所以才想着去医院去检查,本以为只是小事,没想到,检查出来就是肺癌晚期,癌细胞已经扩散止整个肺部。医生跟我们说,最多还有半年的时间,好好珍惜吧。刚开始,我外公还是挺无所谓的,觉得不就是死嘛,没什么大不了。就连我特意请假回去看他的时候,还能自己骑着摩托车来接我,嘴巴说着不用特地回来看他的话。每天依旧去打麻将,喝早茶。但是随着癌细胞扩散至全身,疼痛的折磨下,他的头发迅速地变得斑白,人也跟着消瘦,他往日的乐观消失了。这时他已经开始对死亡感到恐惧,他哀求着我舅舅带他去看医生,让他做化疗,给他吃中药。无论有什么可以延长生命的方法都试一遍,但是最终也是药石无灵。在临终前的一个星期,他回到了太姥爷去世时的房子里,等候着他的下一个轮回。此时的他已经被蚀骨的疼痛折磨得不能动弹,连一口水也咽不下,就这样在一个万物复苏的清晨,他走了,或许是最后的不甘,到最后眼睛都没有闭上,就像祈求着上天让他再多活久一些。我老公的外婆我老公的外婆,相对于我外公来说算是比较高寿,走的时候已经有90岁了,但也是跟我外公一样,忍受着极大的疼痛离开人世。因为老人家年龄也有那么大了,所以在发现她是胃癌晚期的时候,大家都选择了隐瞒。所以到最后,她还以为只是普通的胃病。经常我老公他舅舅,表姐,表哥给她买治胃痛的药材给她吃。2017年的5月,估计是老人家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还特意把自己的90岁大寿提前了一个月摆上了。生日宴后,日子像是回归了平静,但却不知道这才是人害怕到极致的时候。癌细胞早扩散入骨,每个日夜折磨着这个老人家,止痛剂已经对她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她开始抱怨她的子女不给她打针,不给她吃药,每天都在那里絮絮叨叨,她害怕死亡。一个月后,正是她90岁生日的那天半夜,在身边没有亲人的陪伴下,她孤独地走了。第二天被发现的时候,身体呈现着一种疼痛异常的蜷缩状态,眼睛也是瞪得大大的。无论如何也抹不上,或许这就是死不瞑目吧。我的大姑我的大姑是去年8月份刚走的,听我爸说她走的是相对的安详。但是她却是忍受病痛折磨最久的那一个。在2019年的12月份,这是她第一次查出来是乳腺癌,但是比较幸运,是初期的,治愈的的机率比较大,在家人们瞒着她病情的情况下,化疗勉强缓解了病情,得到了短暂的康复。但好景不长,就在去年的6月份,她的病情复发了,一下子去到了晚期,医生再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只好让我们做好心理准备。病情最后还是瞒不住了,我大姑在最后的几个月时间里,体重也跟着急速下降。浓浓的酸奶成为了她的主要零食,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尽可能多吃点东西。走前的一个星期,或许她知道她所剩的日子不多了,经常让我二姑,我爸多去看看她,因为她害怕她再也看不见她的兄弟姐妹了。2020年8月3号,她永远地闭上了眼睛,这世界上也少了一个喜欢让我给她买酸奶的人。人死如灯灭,如幻如泡影!癌症是世界上发病率跟死亡率最高的一种疾病,而且根据目前的医疗水平来说,初期可以治愈可能性相对高些。但是对于发现就是中晚期的话,无疑就是被判了死刑,癌症后期发病迅速,而且最后都会在极大的疼痛中,结束这短暂的一生。永远别听那些“我不害怕死亡”的鬼话,人到了生命最后的那一刻,才是害怕到极致。好好珍惜现在的所有,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哪个先来后到,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的一切,拥抱未来。
7. 李寻欢又做了什么大事?
李寻欢击败上官金虹之后,不想竟卷入命案,并感化了前来寻仇的冷月宫宫主江怜月,面对图谋入侵中原的鞑靼国王子,为了避免中原生灵涂炭,李寻欢义无反顾,再一次诠释了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却说,李寻欢击败上官金虹,瓦解金钱帮之后,江湖盛传小李探花因酗酒而醉死于林诗音的青冢旁,武林中人闻之无不唏嘘感叹。
明弘治三年,年方十八的龙小云因高中今科探花,而被杜丞相招为女婿。洞房花烛,当龙小云掀起新娘盖头,竟发现新娘咽喉插着一柄三寸七分的钢刀,此刀正是消失江湖许久的“小李飞刀”。
当龙小云被当成杀人凶手绑赴刑场,斩杀之时,双鬓添白的李寻欢突然现身光天之下,欲上前解绑龙小云,岂料龙小云竟突然袭击李寻欢,而且武功之高超乎想象,紧接着场上官兵也对李寻欢突施杀手,群起而围之,一场混战随即展开。
李寻欢见势不妙,只得抽身而逃,回到栖息之所,却意外发现龙小云竟然昏睡于屋内。
便在此时杜丞相悄然而至,并命李寻欢亲查此事。当初,李寻欢揭发朝堂上意图谋反的王爷,相爷本已敬他三分,如今对龙小云不知因何被调包,官兵不知何时调换而感到恐惧不已。
相爷又谈及相府千金乃是半年前收养的义女,相府招婿也是义女的主意,李寻欢与相爷达成共识,龙小云刑场斩杀,就是为了引出李寻欢而设计的一个圈套。
待到龙小云清醒,他只记得自己一直被囚于牢内,根本就没有绑缚刑场,最后只记得林诗音前来抱他,然后自己就不省人事,昏迷过去。
李寻欢甚是称奇,林诗音去世已有七八年,怎会再现人世?于是李寻欢来到林诗音墓前打探究竟,赫然见到林诗音的背影,待其转头,却是一张陌生的脸庞。
那女子似乎也不敢正视李寻欢,随即离去,心中迷茫的李寻欢寻觅而去,不想途遇杀手欲置于其死地,李寻欢只得奋起击杀,待其大胜,那女子早已不知所踪。
这女子实际就是林诗音。八年前,林诗音身中剧毒,被神医叶天士所救,但林诗音却已被剧毒毁容,以至面目全非。叶天士于是给其重新换了一张全新的面容,并改名梅思影,隐居于山野,以采药治病为生。林诗音不堪回首过去的痛苦和情感,又无法面对龙小云,只是偷偷回兴云庄探望龙小云。
龙小云当初从高中探花到相府招婿再到刑场斩首,林诗音一直都在暗中相随,当她发现另有一人在假冒龙小云,随即趁乱救走,并将其带到兴云庄,交给了李寻欢。
而此时,一位英姿飒爽,自称关天翔的男子巧遇林诗音,初次相见便情根深种,魂牵梦绕。林诗音以为关天翔乃是一名登徒浪子,也就对他敬而远之。
虽说李寻欢救了龙小云,龙小云却并不感激,反而怀疑李寻欢就是杀死相爷义女的凶手,好阻止龙家再度兴盛繁荣,以至数次想要离开兴云庄,为保龙小云安全,没得法子,李寻欢只得将其软禁。
不想软禁在兴云庄的龙小云饮食之时,却中了西域奇毒,而且只有七天性命,林诗音得知后,于是指点李寻欢去求助神医叶天士。
待到李寻欢到了叶天士所居的草庐,发现其早已被人掳走,只有那位曾经假扮成龙小云的绝顶青年高手站在草庐外。
青年高手不仅承认是他给龙小云下的毒,叶天士也是被他的主人掳走,刺杀相爷义女也是他所为,目的就是要龙小云与李寻欢反目,而且要对李寻欢所有关心的人进行报复,说罢,飞身而去。
龙小云得知自己身中剧毒,只有七天性命,悲愤欲狂,更将一肚怨气发在李寻欢身上,并逃离出兴云庄,决定在毒发那天自杀一死了之。
龙小云流落江湖之后,在市井之上偶然结识了那位自称关天翔的男子,两人不打不相识,竟结成了莫逆之交。
龙小云将自身遭遇告知关天翔后,并将李寻欢说成一位道貌岸然的小人。关天翔替龙小云不平之余,答应一定会对付李寻欢,帮他找回公道。
关天翔来到兴云庄,见到李寻欢后,告诉他龙小云现在平安无事,并讥讽李寻欢连自己曾经所爱之人托付的孩子都照顾不了,只会终日饮酒,麻痹自己,罔顾人情道义,实乃欺世盗名之辈。
关天翔离开之后,随后派飞贼前来准备教训李寻欢,为龙小云出气。两人打斗之中,李寻欢从飞贼身上得出了线索,那位假扮龙小云的青年高手居然是近年来崛起于江湖的冷月宫的第一杀手杨孤鸿。
这杨孤鸿平日里温文尔雅,一旦拔起剑来,瞬间便从天使变成了恶魔,杀人如芥,从不留活口,而且出道以来从未有败绩。
龙小云终于毒发,就在准备自杀之时,却昏迷倒地,当他醒来之时,发现自己已经在冷月宫内,冷月宫宫主居然救了他。
原来,艳丽绝伦的冷月宫宫主江怜月,本来出身世家,与龙小云的父亲龙啸云自幼青梅竹马,互生情愫,并定下了嫁娶之约。
岂料,李寻欢竟然将林诗音送给了龙啸云,致使龙啸云移情别恋,并将江怜月逐出家门,娶了林诗音。后来,当龙啸云死在李寻欢的刀下之后,江怜月便将所有的恨意都转嫁李寻欢与林诗音的头上,发誓要对李寻欢进行身心折磨。
无处可去的龙小云决定留在冷月宫,并与江怜月合作,共同对李寻欢展开报复,趁机恢复往日龙家的威名。
随后,江怜月给龙小云吃了一种可以增加力量的药物,龙小云吃了药物之后,觉得自己有无穷的力量,跟杨孤鸿交手,竟可以将其打败。其实此种药物,只会让龙小云死得更快,江怜月是想让他更快地去挑战李寻欢。
果不其然,龙小云兴冲冲地向李寻欢下了战书。李寻欢准时赴约。不想,李寻欢只用了三成功力,只一掌便将龙小云打得狂喷鲜血,跌倒在地,一旁压阵的关天翔简直无法相信,就连杨孤鸿都一脸费解,林诗音更是因悲愤欲狂而心智失常,只有江怜月面露阴冷笑意,似乎这一切都是她早已预料之中。
从此,龙小云一蹶不振,整日以酒为命,颓废不已。
就在李寻欢面对发疯的林诗音,堕落的龙小云而被内心创痛折磨之时,江怜月竟上门而来,对李寻欢大加讥谑,说他自以为是大仁大义,结果却是害人害己,这种祸害留在世上还有何用,为何不自行了断?
李寻欢甚是不解,追问江怜月为何不自己动手杀了他?江怜月狞笑道,杀人容易自杀难,就是想让李寻欢知道这种绝望的感受,让自己心爱的人抛弃,然后再看到她痛苦,痛恨自己恨到自杀。
此时的李寻欢早已不是以前的小李探花,那些曾经的心痛早已使自己变得更加坚强。李寻欢看着洋洋得意的江怜月,向她发出了挑战。江怜月不相信李寻欢的意志会如此坚定,也就接受了挑战。
李寻欢孤独地走在风中,独自上山赴约。结果很简单,神话还是神话,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李寻欢并没有杀江怜月,只说,江怜月这所为都是因爱生恨,心中有爱,还有希望,再给她一次机会。
叶天士将林诗音与龙小云治愈后,李寻欢百里交集,感觉到比任何时候都轻松快乐。
不想销声匿迹的江怜月又重出江湖,不过这次不是以冷月宫宫主身份出现,而是以武林盟主出现在众人面前,目的就是联合武林势力打压关天翔。
原来,关天翔不仅快速地扩张江湖势力,而且将大量的金钱运往关外,武林中人认为关天翔有对大明不轨之意,但关天翔却加以否认。
关天翔表示自己只是一个商人,并非江湖中人,至于危害大明的指控纯属无中生有,恶意造谣。自己本就为外族,赚钱回乡乃是人之常情。
江湖中人相信只有李寻欢才能彻查此事,众人也赞成让让李寻欢当中间人解决纠纷。
关天翔知道李寻欢素来太看重朋友情谊,也就将自己的身世和盘托出。原来,关天翔本是鞑靼国王子,在中原当质子已有数年,今见大明腐败黑暗,屡出昏君,意欲用大明民财图谋入侵中原。
关天翔说,两国相争,立场不同,无所谓谁对谁错。虽说战争会生灵涂炭,岂是个人能左右?不战而屈人之兵这种最高境界,实乃不切实际的空想,一将功成万骨枯才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在关乎国家存亡的大是大非面前,最终还是不免一战。不想在战斗中,李寻欢旧疾突发,勉强支撑到发出最后一刀。
冷香小筑,李寻欢与林诗音相依相偎,李寻欢嘴边的鲜血越流越多…满树梅花,不知何时凋零了大半,满地落英,一片冷寂凄清,绵绵此恨,何有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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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前一后师父会坏掉的,你在现实生活当中有没有遭遇过抢劫?
如果确定匪徒只是抢劫,而且确实没把握逃走那就尽量配合不要激怒匪徒,破财灭灾,保命要紧。如果匪徒有其他更可怕的目的,一定要保持冷静,在不激怒匪徒的情况下制造逃走机会。下面讲讲自己高考完一个人去新疆在火车站附近差点凉凉的真实经历。
2003年7月份一个下午(记得这么清楚,一是因为生平唯一一次被抢劫,二是被抢劫之后过了几天皇马携六大巨星来深圳和健力宝龙队踢了一场比赛,这应该是中国足球最受世界关注的时候吧)在新疆火车站附近,记得火车站搭着乱七八糟的棚子,应该是在维修之类的。刚打了个公用电话(那会自己没手机)从电话亭出来,就被三个人劫持了,左右两个人一人架着我一条胳膊,用两把匕首顶着我两肋,前面一个人低声让我跟他们走。老老实实跟他们走了几分钟,到了一个人相对少的地方,他们搜遍我全身拿走仅有的几十块钱以后把我唯一的行李包里面的东西也倒在地上(其实只有一套衣服一双鞋和一些身份证明,再就是十几本日记[捂脸]),把一本日记里面夹的用五十块钱折的一个心形折纸(那会流行这也不懂法,不支持这么干)也拿走了。由于钱太少,他们觉得我肯定藏了钱。我骗他们我是高三学生,想报考新疆大学。爸爸和叔叔带我来新疆大学看学校的(当时确实高三刚毕业),为了证明自己没撒谎,我还拿高考准考证给人家看(当时是有多单纯[大笑])。但是不知道他们是早就盯上我了,还是我太不会撒谎说漏了,反正他们就是不相信。(什么叫看学校以及我为什么离家几千里就带了几十块钱,那是另一个故事了,和这的问题没关系,就不赘述了)反复逼问我无果后。他们给我说有一个好地方有肉吃有酒喝还有女人玩(原话),让我配合点带我过去玩,我要是不配合他们就捅死我。本来我很配合的,但是听到他们说这话我就害怕了。因为那会听过很多传说,说是被骗到新疆去挖金矿(当时有这个传说),当奴隶用,挖到死,而且前一年一个表叔惨死新疆,据说死在野外,发现的时候脑子都没了(死了是确定,死的情形由于当时太小家里人不肯说,都是道听途说的)。。。所以本来打算配合到底的我害怕被带去挖金矿,所以就开始琢磨怎么逃跑,他们看我已经吓傻了就放松警惕了,一个人去买烟(买的是一支笔,记得特清楚),刚买回来给剩下两个发烟的时候,远处有个特别魁梧(也可能记忆偏差,是在我心目中魁梧)的大汉背着个大背包走过来,我当时对着他喊了一声爸爸,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冲向他。快跑到他旁边我赶紧给他说,有人要绑架我,救救我。他就迎着我走了几步,大声说:儿子,你跑哪去了,我到处找你。到我旁边就拉住了我的手,我回头看了那几个匪徒一眼,也没注意他们到底追没追我,然后大汉就拉着我走了。走到人多的地方,他就让我自己小心,然后自己走了。(当时已经身无分文而且直到过了好久还浑身发抖,所以也没想到留个联系方式感谢人家,不过从那以后在外面遇到单身人士落难我都会力所能及主动帮助,当然也没少被误会[捂脸])。
2. 你家的狗做过哪些不可思议的事?
2012年,我还在做工地,朋友给了一个黑色两个月大的拉布拉多。一天偶尔发现我嚼过的槟榔扔到地上,那货见了我能吃,它也继续嚼,问题是也不咽下去,嚼没味儿了就吐了。我喝啤酒它就眼巴巴的看着,受不了它装可怜的样子就给它喝,酒量还行,一次半罐能喝完,爱好吃棒棒糖,阿尔卑斯的,其他人家看都不看!每次我上班它都会躺我床上睡觉,我妈一说我回来了这货吓得就往阳台跑,因为我不让它上我床,哈哈。在工地干活的时候我就把它拴在工人睡觉的门口。有一回上午把它拴着忘了带它去厕所了,这货硬憋了一上午,后来足足尿了两分钟,一边尿一边斜着白眼看着我,可不憋坏了!可是就这样养了两年,还是在工地跑丢了。阿布,你现在还好么?每当看到和你一模一样的拉布拉多我都会叫一声阿布看理不理我,你这么可爱应该不会有人害你吧!你的新主人一定会带你好好的!不要这么调皮了!遥控器,拖鞋不要再咬了,新主人会生气的!只是,我想你了……
快出来陪我玩噻!
下雪了,偶想出去玩雪……
看什么看,都不带老子出去把妹!!
就你讨喜
挺会摆拍的
这货在寻找艳遇
像不像小日本带着盖耳朵的帽子?
吊样子吧!
萌萌哒的小阿布
还躺在我床上!看你可怜的小眼神,好吧就让你躺一会吧!
3. 有没有情节生动而且有深度的小说推荐?
情节生动而且有深度的小说有很多,今天推荐近期读过的《云边有个小卖部》。之所以推荐这本小说,也是因为在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让我产生大量的情感共鸣。我认为完全可以满足“情节生动而且有深度”。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一个被外婆带大的年轻人,在长大后所经历的一些悲欢离合。他叫刘十三,虽然自幼没有父母陪伴,但是他的外婆十分疼爱他,外婆性格开朗,心智坚强,给了刘十三强大的支持与鼓励。被正能量滋养的孩子,自然也格外爽朗。书中温情与苦楚的情节环环相扣,有笑有泪。
其中最打动我的情节就是刘十三在外工作遇挫,饮酒麻醉自己的那个夜晚,外婆居然开着小摩托,一路从山里奔赴到城里,把他载回了家。具体细节就不剧透了,读到这里你除了感动还会有感叹,当你也拥有这样的强大的爱支撑着,你一定会感觉更有力量。另外一个情节,就是十三的妈妈,给他留下的那段录音
“十三,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越幸福越好。”
其实这也是他一直以来坚持自律并且有远大志向的根基,他想妈妈,可是不能见到,所以就只好努力听妈妈的话,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找那个爱自己的人。
这本书读起来很轻松,因为有些情节貌似就发生在身边,有些经历你我也许都曾直接或间接陷入其中过。这种真实感,让人想快速看到结局,而看完最后一页合上书的那一刻,又有些不舍。鲜活的角色,生动而有深度的情节,总是让人恋恋不忘,所以我推荐这本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
4. 说说生活当中难以启齿的尴尬事?
生活中遇到的尴尬的事很多,但这件事确实难以启齿,因为是发生在我与小姨子之间的事。
我有一个漂亮的小姨子,年龄比我媳妇小三岁,可她们俩在一起就像孪生姐妹一样。结婚后的第二年,小姨子便到我们家开的超市帮忙了,每天都住在我们家。
有一次,天黑的时候下起了大雨,雨停后我去超市用自行车接小姨子回家。那天小姨子穿着一件漂亮的超短裙,露出雪白的大腿甚是迷人。我骑车带着她,心里产生的一种想占她便宜摸摸她的大腿的念头。骑车过了街道拐向回家的小路时,我故意掏出钥匙拿出来,递给坐在自行车后座的小姨子,趁机将手放在小姨子光滑性感的大腿上。想不到小姨子用她的手狠狠的掐了我放在她腿上的手。在痛的同时自行车也失去了重心,我和小姨子摔在一起,路上的水把小姨子的裙子湿了一大片。当时的我又羞愧又尴尬,好在小姨子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她姐姐。
这件事过后,我总不敢正视小姨子,心里始终有一种愧对她的感觉。多少年过去了,想必她也早已原谅我年轻时的鲁莽吧!
(图片来源于网络)
5. 很多同龄人因各种原因已经去世了怎么看?
半年来一直在想办法联系一位大学好友,却怎么都联系不上,哪知他早就去了另一个世界!
大学毕业后,我只与一位同学联系比较频繁,读大学时他住在隔壁寝室,我和他都很喜欢唱歌,两人关系特别好。
大概是从前年开始,他不怎么陪我联系了,有时打个电话给他,他都显得不冷不热的,发个信息半天也没回,完全不同以前的那股热乎劲儿。
去年正月初一,我发祝福的短信给他,他没有回复,打他电话都关机了。去年一整个上半年,我时常发条信息给他,问他到底怎么啦。打他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直到七月暑假时,手机已变为停机的状态。
我间接问了几个大学同学,大家都不知道他的近况,也不知道他新的电话号码。
去年八月份,我跟团出去旅游了一趟,路过他所在城市的旁边时,我突然很想念他,于是离开旅游团赶往他所在的城市。
毕业已二十余年,我共去过他家三次,一次是在刚毕业那年,那时他还跟他父母住在一起。毕业后五年去了一次,祝贺他进新房子。毕业十年同学会的时候,顺路去了他家一趟。后来的十年时间,都没有去过。
我记得那天开门的是她老婆,当看见我时,她顿时无法控制自己,号啕大哭,一时站立不稳,倒在地上。
我一下子慌了,高喊着同学的名字,我以为是我那个同学兼好友欺负他老婆了。
见我喊她丈夫的名字,同学的老婆更是哭得昏天暗地,家里只有她一个人,也没个人出来解释一下。我扶起她,让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这时,我发现客厅隔柜的一个格子里摆着一张同学的黑白照片,用很精致的玻璃外框装着,照片前放着一个碟子,碟子里摆着几个苹果。
我脑中嗡嗡作响,难道……我不敢继续想下去,傻愣愣地看着同学的老婆。
她慢慢平静下来了,抽泣着告诉我,她丈夫早在前年腊月就走了!淋巴癌,从发现到死亡,没超过三个月。
我一时接受不了,跑到同学的遗像前,抚摸着相框,痛哭流涕,我喃喃自语:“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告诉我?”
如果我提前知道了,我一定会在他离开之前来看他的。
同学的老婆告诉我,他生前要求尽量让更少的人知道他的病情。他好面子,他心不甘,他不愿别人知道他得了什么病。直到他走了后,他的有些亲戚都不知道他得了癌症。
所以,大学里的每一个人同学,都不知道他得了癌症,更不知道他已经走了。令我感动是,他老婆说,他临终前提到过我,说等他死后,仍不要告诉我他的死讯。如果哪一天,我上门来了,叫他老婆把当年我们两个在学校歌唱比赛中合唱获奖的一支比较贵的钢笔送给我。
当年那个歌唱比赛,我和他临时起意,搞了个组合,没想到获得了一等奖。但奖品只有一个,奖状只有一张,二人更看重奖状,但他最后把奖状让给我了。其实都是想把更贵重的钢笔让给对方,但他拗不过我,只好收下了钢笔。
钢笔还是像当年一样的新,一次都没有用过。我拿着钢笔,捂在胸口,久久难以平静……
那天,他老婆带我去他的墓前,抚摸着他的墓碑,我泪如雨下。四十出头了,在葬礼上送过较多爷爷奶奶辈的老人,面对同龄人离去,还是第一次!我无法释怀,伤心不已!
跟他老婆在饭店吃了一顿饭,两人聊了很多有关我同学的话题。临走前我掏了一千块钱给她,可她怎么都不接收。她哽咽着说:“他都走了,钱对我而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我叮嘱她要早日走出悲伤,为了孩子,必须坚强地活下去。他们夫妻俩生了一个儿子,正在读高三。
什么事都是有原因,我把我那个同学的一些不良习惯罗列出来,以给大家一个警示。
抽烟,烟瘾极大读高中时,他就染上了抽烟的坏习惯。我记得大一时,他一天才抽半包烟,到了大四时,一天抽一包半。他对吃什么无所谓,但对烟的要求比较高,那时他抽的是阿诗马,一包十元。他情愿在吃的方面节省一点,也不降低抽烟的档次。
据他老婆讲,参加工作后,他的烟瘾更大了,发展到一天要抽三包烟。碰上跟人打牌的日子或是熬夜看球赛,三包烟还不够用。他曾经数次尝试过戒烟,但每次都没戒到一个星期,就放弃了。
喝酒,酒量超大我记得读大学时,无论是同学聚会还是老乡聚会,我的那个同学都是主角,给人印象是他喝高度白酒跟喝水一样,大口吞,从不皱一下眉头。
我酒量很小,喝一点酒就脸红。周末有时我和他一起去饭店吃饭,他都点一瓶烧酒,我还记得他总是喝焦波大曲,一瓶大概是14元。
我不喜欢喝酒,但要陪着一起喝,他从来不劝我多喝酒,拆开酒后,倒半小杯给我。他不用杯子,直接对着酒瓶口喝酒。
很多时候,我半杯都没喝完,他一瓶就干完了。也就是说,一瓶白酒,我最多喝了一两五。他每次喝完后都是意犹未尽的样子,神态自若。他会笑眯眯地问我,要不要再来一瓶?而我会瞪着他,拉着他离开饭店。
碰上同学聚餐或老乡聚餐,他总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寝室就呕吐。呕吐得肠都快断了仍不停地呕吐,最后呕吐出来的是那种黑色的血。他寝室的人可不管他,我捂着鼻子清理脏物时才责怪他不能这么喝下去。那时我才二十岁,不懂得喝酒伤身,平时还挺佩服他的酒量。
他的妻子说,毕业后,他一日三顿,顿顿都喝白酒,发展到最后他把酒当粮食,吃正餐时只吃菜和喝酒,从来都不吃米饭。低于五十度的白酒,他是不喝的。他喜好高度白酒,他有门路,直接从酒厂寄来没有包装的原浆酒,一次买一百斤,四大桶。
熬夜,几乎天天都熬夜在读书期间,看不出他熬夜。因为要统一就寝熄灯,白天课程任务又紧,所以读大学期间,他没有熬夜的习惯。只是碰上世界杯或者欧洲杯时,他会出去跟人一起包场通宵看球赛。
毕业后,他看球赛的习惯仍然保留,只要有足球赛,他必定看。世界杯、欧洲杯、美洲杯、英超、意甲、西班牙联赛等等,他都看。除了看球赛,他还赌球,喜欢买足彩,还赢过好几次大奖。甭管球赛是深夜几点,他从来都不缺席。
他老婆讲,后来他还染上了打牌的坏习惯,每逢周末,几乎是天天熬通宵跟人打牌。
他工作上很不如意,但不影响他的生活,也不缺钱打牌喝酒抽烟。他的父亲是一个企业主,虽不是大富大贵,但家境很殷实。
可是,家境好有什么用?本没有生活压力可以把日子过得很好的他,过度摧残了身体,离去的那一天还没有满四十二岁!
抽烟、喝酒、熬夜,是三大陋习,每一样对身体的伤害都是极大的!而他,三样都沾了!可以肯定,他之所以患了绝症过早去了另一个世界,罪魁祸首就是他的这些坏习惯。
愿世人从中吸收教训,若有此类陋习,赶紧改之。这世界,没有比健康更重要!活着,比一切都好!
6. 人知道自己快不行了?
怕,真的是非常的害怕!我外公,我大姑,我老公他外婆,全都是死于癌症晚期,在最后的日子里无一不受着非人的折磨,就是打了麻醉都已经止不了的那种疼痛,他们每天都害怕着离去!
下面我来分别说说他们的故事,内容过于真实,受不了的可以提前掠过:
我的外公2014年的11月份,那时候我外公是因为腿疼得受不了,所以才想着去医院去检查,本以为只是小事,没想到,检查出来就是肺癌晚期,癌细胞已经扩散止整个肺部。医生跟我们说,最多还有半年的时间,好好珍惜吧。刚开始,我外公还是挺无所谓的,觉得不就是死嘛,没什么大不了。就连我特意请假回去看他的时候,还能自己骑着摩托车来接我,嘴巴说着不用特地回来看他的话。每天依旧去打麻将,喝早茶。但是随着癌细胞扩散至全身,疼痛的折磨下,他的头发迅速地变得斑白,人也跟着消瘦,他往日的乐观消失了。这时他已经开始对死亡感到恐惧,他哀求着我舅舅带他去看医生,让他做化疗,给他吃中药。无论有什么可以延长生命的方法都试一遍,但是最终也是药石无灵。在临终前的一个星期,他回到了太姥爷去世时的房子里,等候着他的下一个轮回。此时的他已经被蚀骨的疼痛折磨得不能动弹,连一口水也咽不下,就这样在一个万物复苏的清晨,他走了,或许是最后的不甘,到最后眼睛都没有闭上,就像祈求着上天让他再多活久一些。我老公的外婆我老公的外婆,相对于我外公来说算是比较高寿,走的时候已经有90岁了,但也是跟我外公一样,忍受着极大的疼痛离开人世。因为老人家年龄也有那么大了,所以在发现她是胃癌晚期的时候,大家都选择了隐瞒。所以到最后,她还以为只是普通的胃病。经常我老公他舅舅,表姐,表哥给她买治胃痛的药材给她吃。2017年的5月,估计是老人家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还特意把自己的90岁大寿提前了一个月摆上了。生日宴后,日子像是回归了平静,但却不知道这才是人害怕到极致的时候。癌细胞早扩散入骨,每个日夜折磨着这个老人家,止痛剂已经对她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她开始抱怨她的子女不给她打针,不给她吃药,每天都在那里絮絮叨叨,她害怕死亡。一个月后,正是她90岁生日的那天半夜,在身边没有亲人的陪伴下,她孤独地走了。第二天被发现的时候,身体呈现着一种疼痛异常的蜷缩状态,眼睛也是瞪得大大的。无论如何也抹不上,或许这就是死不瞑目吧。我的大姑我的大姑是去年8月份刚走的,听我爸说她走的是相对的安详。但是她却是忍受病痛折磨最久的那一个。在2019年的12月份,这是她第一次查出来是乳腺癌,但是比较幸运,是初期的,治愈的的机率比较大,在家人们瞒着她病情的情况下,化疗勉强缓解了病情,得到了短暂的康复。但好景不长,就在去年的6月份,她的病情复发了,一下子去到了晚期,医生再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只好让我们做好心理准备。病情最后还是瞒不住了,我大姑在最后的几个月时间里,体重也跟着急速下降。浓浓的酸奶成为了她的主要零食,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尽可能多吃点东西。走前的一个星期,或许她知道她所剩的日子不多了,经常让我二姑,我爸多去看看她,因为她害怕她再也看不见她的兄弟姐妹了。2020年8月3号,她永远地闭上了眼睛,这世界上也少了一个喜欢让我给她买酸奶的人。人死如灯灭,如幻如泡影!癌症是世界上发病率跟死亡率最高的一种疾病,而且根据目前的医疗水平来说,初期可以治愈可能性相对高些。但是对于发现就是中晚期的话,无疑就是被判了死刑,癌症后期发病迅速,而且最后都会在极大的疼痛中,结束这短暂的一生。永远别听那些“我不害怕死亡”的鬼话,人到了生命最后的那一刻,才是害怕到极致。好好珍惜现在的所有,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哪个先来后到,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的一切,拥抱未来。
7. 李寻欢又做了什么大事?
李寻欢击败上官金虹之后,不想竟卷入命案,并感化了前来寻仇的冷月宫宫主江怜月,面对图谋入侵中原的鞑靼国王子,为了避免中原生灵涂炭,李寻欢义无反顾,再一次诠释了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却说,李寻欢击败上官金虹,瓦解金钱帮之后,江湖盛传小李探花因酗酒而醉死于林诗音的青冢旁,武林中人闻之无不唏嘘感叹。
明弘治三年,年方十八的龙小云因高中今科探花,而被杜丞相招为女婿。洞房花烛,当龙小云掀起新娘盖头,竟发现新娘咽喉插着一柄三寸七分的钢刀,此刀正是消失江湖许久的“小李飞刀”。
当龙小云被当成杀人凶手绑赴刑场,斩杀之时,双鬓添白的李寻欢突然现身光天之下,欲上前解绑龙小云,岂料龙小云竟突然袭击李寻欢,而且武功之高超乎想象,紧接着场上官兵也对李寻欢突施杀手,群起而围之,一场混战随即展开。
李寻欢见势不妙,只得抽身而逃,回到栖息之所,却意外发现龙小云竟然昏睡于屋内。
便在此时杜丞相悄然而至,并命李寻欢亲查此事。当初,李寻欢揭发朝堂上意图谋反的王爷,相爷本已敬他三分,如今对龙小云不知因何被调包,官兵不知何时调换而感到恐惧不已。
相爷又谈及相府千金乃是半年前收养的义女,相府招婿也是义女的主意,李寻欢与相爷达成共识,龙小云刑场斩杀,就是为了引出李寻欢而设计的一个圈套。
待到龙小云清醒,他只记得自己一直被囚于牢内,根本就没有绑缚刑场,最后只记得林诗音前来抱他,然后自己就不省人事,昏迷过去。
李寻欢甚是称奇,林诗音去世已有七八年,怎会再现人世?于是李寻欢来到林诗音墓前打探究竟,赫然见到林诗音的背影,待其转头,却是一张陌生的脸庞。
那女子似乎也不敢正视李寻欢,随即离去,心中迷茫的李寻欢寻觅而去,不想途遇杀手欲置于其死地,李寻欢只得奋起击杀,待其大胜,那女子早已不知所踪。
这女子实际就是林诗音。八年前,林诗音身中剧毒,被神医叶天士所救,但林诗音却已被剧毒毁容,以至面目全非。叶天士于是给其重新换了一张全新的面容,并改名梅思影,隐居于山野,以采药治病为生。林诗音不堪回首过去的痛苦和情感,又无法面对龙小云,只是偷偷回兴云庄探望龙小云。
龙小云当初从高中探花到相府招婿再到刑场斩首,林诗音一直都在暗中相随,当她发现另有一人在假冒龙小云,随即趁乱救走,并将其带到兴云庄,交给了李寻欢。
而此时,一位英姿飒爽,自称关天翔的男子巧遇林诗音,初次相见便情根深种,魂牵梦绕。林诗音以为关天翔乃是一名登徒浪子,也就对他敬而远之。
虽说李寻欢救了龙小云,龙小云却并不感激,反而怀疑李寻欢就是杀死相爷义女的凶手,好阻止龙家再度兴盛繁荣,以至数次想要离开兴云庄,为保龙小云安全,没得法子,李寻欢只得将其软禁。
不想软禁在兴云庄的龙小云饮食之时,却中了西域奇毒,而且只有七天性命,林诗音得知后,于是指点李寻欢去求助神医叶天士。
待到李寻欢到了叶天士所居的草庐,发现其早已被人掳走,只有那位曾经假扮成龙小云的绝顶青年高手站在草庐外。
青年高手不仅承认是他给龙小云下的毒,叶天士也是被他的主人掳走,刺杀相爷义女也是他所为,目的就是要龙小云与李寻欢反目,而且要对李寻欢所有关心的人进行报复,说罢,飞身而去。
龙小云得知自己身中剧毒,只有七天性命,悲愤欲狂,更将一肚怨气发在李寻欢身上,并逃离出兴云庄,决定在毒发那天自杀一死了之。
龙小云流落江湖之后,在市井之上偶然结识了那位自称关天翔的男子,两人不打不相识,竟结成了莫逆之交。
龙小云将自身遭遇告知关天翔后,并将李寻欢说成一位道貌岸然的小人。关天翔替龙小云不平之余,答应一定会对付李寻欢,帮他找回公道。
关天翔来到兴云庄,见到李寻欢后,告诉他龙小云现在平安无事,并讥讽李寻欢连自己曾经所爱之人托付的孩子都照顾不了,只会终日饮酒,麻痹自己,罔顾人情道义,实乃欺世盗名之辈。
关天翔离开之后,随后派飞贼前来准备教训李寻欢,为龙小云出气。两人打斗之中,李寻欢从飞贼身上得出了线索,那位假扮龙小云的青年高手居然是近年来崛起于江湖的冷月宫的第一杀手杨孤鸿。
这杨孤鸿平日里温文尔雅,一旦拔起剑来,瞬间便从天使变成了恶魔,杀人如芥,从不留活口,而且出道以来从未有败绩。
龙小云终于毒发,就在准备自杀之时,却昏迷倒地,当他醒来之时,发现自己已经在冷月宫内,冷月宫宫主居然救了他。
原来,艳丽绝伦的冷月宫宫主江怜月,本来出身世家,与龙小云的父亲龙啸云自幼青梅竹马,互生情愫,并定下了嫁娶之约。
岂料,李寻欢竟然将林诗音送给了龙啸云,致使龙啸云移情别恋,并将江怜月逐出家门,娶了林诗音。后来,当龙啸云死在李寻欢的刀下之后,江怜月便将所有的恨意都转嫁李寻欢与林诗音的头上,发誓要对李寻欢进行身心折磨。
无处可去的龙小云决定留在冷月宫,并与江怜月合作,共同对李寻欢展开报复,趁机恢复往日龙家的威名。
随后,江怜月给龙小云吃了一种可以增加力量的药物,龙小云吃了药物之后,觉得自己有无穷的力量,跟杨孤鸿交手,竟可以将其打败。其实此种药物,只会让龙小云死得更快,江怜月是想让他更快地去挑战李寻欢。
果不其然,龙小云兴冲冲地向李寻欢下了战书。李寻欢准时赴约。不想,李寻欢只用了三成功力,只一掌便将龙小云打得狂喷鲜血,跌倒在地,一旁压阵的关天翔简直无法相信,就连杨孤鸿都一脸费解,林诗音更是因悲愤欲狂而心智失常,只有江怜月面露阴冷笑意,似乎这一切都是她早已预料之中。
从此,龙小云一蹶不振,整日以酒为命,颓废不已。
就在李寻欢面对发疯的林诗音,堕落的龙小云而被内心创痛折磨之时,江怜月竟上门而来,对李寻欢大加讥谑,说他自以为是大仁大义,结果却是害人害己,这种祸害留在世上还有何用,为何不自行了断?
李寻欢甚是不解,追问江怜月为何不自己动手杀了他?江怜月狞笑道,杀人容易自杀难,就是想让李寻欢知道这种绝望的感受,让自己心爱的人抛弃,然后再看到她痛苦,痛恨自己恨到自杀。
此时的李寻欢早已不是以前的小李探花,那些曾经的心痛早已使自己变得更加坚强。李寻欢看着洋洋得意的江怜月,向她发出了挑战。江怜月不相信李寻欢的意志会如此坚定,也就接受了挑战。
李寻欢孤独地走在风中,独自上山赴约。结果很简单,神话还是神话,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李寻欢并没有杀江怜月,只说,江怜月这所为都是因爱生恨,心中有爱,还有希望,再给她一次机会。
叶天士将林诗音与龙小云治愈后,李寻欢百里交集,感觉到比任何时候都轻松快乐。
不想销声匿迹的江怜月又重出江湖,不过这次不是以冷月宫宫主身份出现,而是以武林盟主出现在众人面前,目的就是联合武林势力打压关天翔。
原来,关天翔不仅快速地扩张江湖势力,而且将大量的金钱运往关外,武林中人认为关天翔有对大明不轨之意,但关天翔却加以否认。
关天翔表示自己只是一个商人,并非江湖中人,至于危害大明的指控纯属无中生有,恶意造谣。自己本就为外族,赚钱回乡乃是人之常情。
江湖中人相信只有李寻欢才能彻查此事,众人也赞成让让李寻欢当中间人解决纠纷。
关天翔知道李寻欢素来太看重朋友情谊,也就将自己的身世和盘托出。原来,关天翔本是鞑靼国王子,在中原当质子已有数年,今见大明腐败黑暗,屡出昏君,意欲用大明民财图谋入侵中原。
关天翔说,两国相争,立场不同,无所谓谁对谁错。虽说战争会生灵涂炭,岂是个人能左右?不战而屈人之兵这种最高境界,实乃不切实际的空想,一将功成万骨枯才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在关乎国家存亡的大是大非面前,最终还是不免一战。不想在战斗中,李寻欢旧疾突发,勉强支撑到发出最后一刀。
冷香小筑,李寻欢与林诗音相依相偎,李寻欢嘴边的鲜血越流越多…满树梅花,不知何时凋零了大半,满地落英,一片冷寂凄清,绵绵此恨,何有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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